作为科学、技术、专业和自愿参加的非政府间的非赢利性的国际组织,国际灌溉排水委员会(ICID)成立于1950年6月24日。通过水与环境的合理管理以及灌溉、排水和防洪技术的应用来提高水土管理以及灌溉和排水土地的生产率,改善全世界人民的衣食供给。
ICID的宗旨是:
国际灌排委员会的宗旨是鼓励和促进工程、农业、经济、生态和社会科学各领域的科学技术在水土资源管理中的开发和应用,推动灌溉、排水、防洪和河道治理事业的发展和研究并采用最新的技术和更加综合的方法为世界农业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国际灌排委员会通过以下目标实现其宗旨:
(1) 灌溉、排水、防洪、土壤改良及与其附属工程(包括大坝、水库、灌水渠道、排水管道以及其它与蓄水、输水、配水有关的基础设施)的设计、施工、运行有关的规划、融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
(2) 为河道治理、防洪和防止农田被海水入侵而建立的系统以及与其附属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运行有关的规划、融资、社会经济和环境等,与大坝、航海工程以及基本的水利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有关的规划、融资、社会经济和环境除外;
(3) 灌溉、排水、防洪、河道治理和土壤改良在应用科学、技术、管理、运行和维护等领域的科研、开发、培训及能力培养;
(4) 为满足发展中国家,尤其是在灌溉和排水方面较落后的低收入国家的需要而促进国际投入;
(5) 推动灌排事业的发展和系统管理;
(6) 汇集与灌溉、排水和防洪有关的国际知识并向全世界范围进行推广;
(7) 找出与灌溉、排水和防洪有关的国际问题,并给出合理的解决办法;
(8) 促进农业用水中的节水;
(9) 促进灌溉、排水和防洪系统的用水户和受益者之间的平等,尤其是性别平等;
(10) 保护并改善灌溉农田的水质与土质。
ICID 网址: http://www.icid.org
灌排委员会通过以下措施实现其宗旨:
(1) 国家灌排委员会间的信息交流;
(2) 举办不定期的会议、研讨会、工作组会议、展览、培训和考察;
(3) 组织一定的研究及试验;
(4) 印发科研杂志、会刊、论文报告、指南、书籍、文件以及视听和电子宣传材料;
(5) 出版一些特殊的出版物,如新闻、会报、期刊、规范细则、传单、杂志、教育及推广材料和为使全社会了解灌溉、排水和防洪而出版的著作等;
(6) 同其他与灌溉委员会的宗旨有关的国家、地区和国际组织合作;
(7) 在其活动领域内采取一些其它的必要措施。
成员国/地区及入会时间
积极成员国/地区 |
积极成员国/地区 |
阿根廷 1975 澳大利亚 1952 奥地利 1954 孟加拉国 1973 巴西 1970 保加利亚 1960 加拿大 1956 智利 1979 中国 1983 中国台北 1969 哥伦比亚 1966 格鲁吉亚 1993 塞浦路斯 1955 捷克共和国 1996 埃及 1950 埃塞俄比亚 1976 芬兰 2000 法国 1953 德国 1957 英国 1951 希腊 1957 圭亚那 1957 匈牙利 1955 印度 1950 印度尼西亚 1950 伊朗 1955 爱尔兰 1978 以色列 1950 意大利 1950 日本 1951 肯尼亚 1977 韩国 1969 利比亚 1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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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陶宛 1994 马其顿 1994 马来西亚 1958 墨西哥 1951 摩洛哥 1959 莫桑比克 1978 缅甸 1962 尼泊尔 1973 荷兰 1950 尼日利亚 1970 巴基斯坦 1953 菲律宾 1956 波兰 1957 葡萄牙 1954 罗马尼亚 1959 俄罗斯 1955 沙特阿拉伯 1977 斯洛伐克 1996 斯洛文尼亚 1992 南非 1993 西班牙 1955 斯里兰卡 1950 瑞士 1951 叙利亚 1962 塔吉克斯坦 2000 泰国 1950 土耳其 1954 乌克兰 2000 美国 1951 乌兹别克斯坦 1994 越南 1960 赞比亚 1966 津巴布韦 1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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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尔及利亚 1965 安哥拉 1975 比利时 1988 多米尼加共和国 1961 厄瓜多尔 1959 加纳 1958 洪都拉斯 1979 伊拉克 1950 科特迪瓦 1969 黎巴嫩 1964 马达加斯加 1983 马拉维 1967 巴拿马 1980 秘鲁 1965 圣多美和普林西比 1985 塞内加尔 1966 苏里南 1956 突尼斯 1960 乌干达 1963 委内瑞拉 19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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